2006-07-10 00:00:00 作者:王存山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政府出台意见,明确今年城区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0%乡镇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改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据悉,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实施重组、改造或功能转换的方法建设,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组建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由城区两所一级医疗机构承担,依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服务需求和社区所辖范围等重新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省、扬州市有关标准建设和审批。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成后,将以公共卫生为主,为辖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