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土地股份合作社蓬勃发展
2006-07-21 00:00:00 作者:从敏 韩粉琴 来源:今日高邮
记者近日从市委农工办获悉,农村股份合作社――土地经营制度改革与创新的产物,正如雨后春笋般在我市乡村大地上纷纷出现,全市现已建成农村土地合作社8家,入股土地1566亩,入股农户485户,入股土地规模在扬州市名列前茅。
我市土地股份合作制起步较早,2004年开发区花王村成立了扬州市首家土地股份合作制。当时花王九组89户农民将81.32亩土地经营权折合成81.32股入社,保底分红每年每股分红1000元。合作社章程还允许本社农户以资金入股,资金股与土地股同股同利。近两年来,该合作社共投入资金90多万元,兴建标准化厂房11幢、2.1万平米,每年厂房出租收益100多万元,每股分红都在1100元以上。而这部分土地如果以前种农作物收入不过10万元左右。最近花王村其他农户纷纷要求土地入股,合作社近期准备增量扩股到1300多股,吸纳资金再建5幢标准化厂房。
继花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以后,去年,我市又新组建了界首镇六安村大尖土地股份合作社、郭集土地股份合作社、马棚土地股份合作社。今年上半年,界首镇永安村、界北村、龙祥村、如桢村也新组建了四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农户全都拿到了红彤彤的《股权证》,每年每股至少分红400元以上。
据市农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一种土地经营制度和土地规模经营形式的创新,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实行,有利于耕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有利于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脱出来,也有利于化解征用地矛盾,同时失地农民也可获得一份长远稳定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