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07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部分市政府组成人员
“两院”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的公告
根据《高邮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决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8月下旬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市民政局长陈满祥、审计局长陈爱萍、民族宗教事务局长詹岭、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宏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青、程东宁同志述职并进行评议。
为组织开展好这次述职评议工作,扩大民主参与度,提高评议质量,保证评议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上述同志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请于8月10日前,通过电话(4688935)或书面形式向市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反映。
特此公告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