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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监督法》

2006-09-27 00:00:00    作者: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兴嘉、谈铁人、马根生、尤泽勇参加学习会。
《监督法》共九章48条,自2007年1月1日施行。《监督法》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徐兴嘉在学习会上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要规范监督的程序,使各种规定合乎《监督法》的要求;要改进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体现出群众性、针对性、经常性、规范性的特征;要结合实际搞好监督,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人员还要加强自身建设,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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