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发展目标再明确
2006-10-16 00:00:00 作者:慧梅 来源:今日高邮
为进一步举全市之力,聚焦开发区、做强开发区,使开发区成为我市经济强势增长极,加快推进全市追赶跨越发展,不断提升我市经济核心竞争力,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61号文件,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经济开发区的发展目标和定位,即努力把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高邮工业新高地和城市新形象,到2010年,市经济开发区工商销售超200亿元,财政收入超6亿元。《意见》同时对开发区的规划和管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市经济开发区要加快工业项目集聚,尤其要着力引进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和1亿元以上的民资项目,努力在招引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上取得大的突破。要强化开发区城市新区的功能,加强城市功能性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创业、商务、接待、人居、休闲等环境,把开发区建设成为生态型、园林型、特色型的工商新城区。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项目建设的贷款投入力度,市相关部门、银行要支持开发区建立投融资机构和贷款担保机构,提高开发区投融资机构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增强融资能力。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市经济开发区的组织和领导,由市经济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开发区与市相关部门和周边乡镇的关系,及时解决开发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逐步理顺市经济开发区内部管理体系,着力配优配强开发区领导班子。市级机关特别是经济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开发区招引项目,凝心聚力推进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