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6 00:00:00 作者:张晓晖 来源:今日高邮
12月5日下午,市委对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和治安大队大队长两职务,面向全市公安系统进行公推公选,以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改革,更好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黄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黄为民指出,公推公选有利于拓宽视野,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到大队的主要领导岗位上来;有利于营造良好风气,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有利于推进干部人事改革,健全和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黄为民强调,公推公选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公推公选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依靠群众选人;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努力实现民主和法制的有机结合,确保公推公选工作在正常的严格的法律范围内进行。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沈兴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