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006-12-30 00:00:00 作者:吴天真 来源:今日高邮
为控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提高质量,连日来,市有关部门坚持该设的设,该并的并,该撤的撤,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清理登记力度,以进一步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近年来,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有160多家。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活动,在帮助农民致富过程中起到了桥梁作用。但是,由于少数乡镇、部门及少数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不力,致使一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名存实亡,“无资金、无活动、无人问”现象突出,合作经济组织已失去了其功能作用,对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登记势在必行。
清理登记过程中,市有关部门将对组织健全、活动正常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重新登记注册;对重复设置、规模较小、宗旨相近的合作经济组织予以动员合并;对名存实亡、财务混乱的要求限期整改,否则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