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合作医疗 50万农民的生命保障网
2007-01-25 00:00:00 作者: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新华通讯社 2006年12月13日第49期《内参选编》刊登了题为《高邮市农合“参保率”U型曲线的启示》的文章。该文章不仅对我市合作医疗的发展历程作了回顾,而且对现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受到新华社的如此关注,我市的新型合作医疗到底新在哪里,特点又是什么呢?为此,记者再次对这方面的情况进行了采访。
据统计,截至2007年1月,全市农民2007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已经达到了92%以上。农民的参保热情如此高昂,到底是什么吸引了他们?
“政策的不断变化,为的就是越来越贴近老百姓的利益,找到让农民满意的均衡点。”市卫生局局长徐健如是说。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纳入国家为农民兴办的五件实事之一,不仅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国家对农民健康工程的重视,同时也表明,“关爱农民兄弟”的口号已经落实到了具体行动中。作为江苏中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人口占80%左右的我市,在历史上曾经先后两次成为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单位。
《高邮市农合“参保率”U型曲线的启示》一文中所说的 “U”型曲线,是指我市在成为示范点之前,农民参保率曾由高峰跌入谷底再进入高峰,说明农民在两次医疗制度实施期间,参保热情并不是在逐年高涨,而是有一个明显的对比。
早在1987年,我市作为农村大病统筹的试点之一,就规定农民每人每年交纳1元钱,在看大病时就能报销10%的医疗费。这一规定让农民兄弟尝到了甜头,参保热情高涨,参保率很快达到了 90%左右。然而,由于资金投入少、资金管理混乱、报销制度设计欠合理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农民最终并没有如愿以偿地领到补助金,因此便纷纷退保,从而导致大病统筹计划无疾而终,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2003年,我国重新尝试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新型医疗合作,我市又一次被纳入试点之一,其财政补助的具体方式是,由省财政补贴10元/人,扬州市2元/人,市政府共筹款25万元,农民自筹8元/人。
在总结上次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我市在资金筹集、管理、就医地点以及具体报销明细上都做了大的调整,由市人大、审计、监察人员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专业的督察;同时,在各参保乡镇、村实行计算机联网,真正做到无一遗漏、无一冒领;实行当年看病、当年报销的过硬制度,并定期向村组干部、参保农民公示就医和报销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徐健还告诉记者,每年收缴的合作医疗基金中,88%用于支付农民当年的报销费用,6%用于农民的健康体检工程,剩余的6%用于风险金储备,既不超支,也不节余,任何部门不得挪作他用。
新制度、新举措的实行,使农民真正尝到了甜头,农民的参保热情也空前高涨。家住卸甲镇金家村的39岁瓦工张士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患的是尿毒症,但四年里我只交了60元,报销了4万多元医药费,是党的政策好,才没有让我因病致贫。现在,我们村老老少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截至2006年底,我市各乡镇共计51万多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7522人次获得医疗救助1733万元,其中,获得4万元封顶补助的有4人,获万元以上补助的137人。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截至2006年底,我市城区基本建成卫生服务中心(站),40%乡镇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间布局合理,极大地方便了百姓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