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0 00:00:00 作者: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德辉约见市长范天恩、常务副市长张安龙,共商贯彻实施《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监督法》的出台,对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政府接受人大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
交流中,朱德辉就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处理的暂行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等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和建议。
市长范天恩代表市政府表示,将加强政府组成人员对《监督法》的学习,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尽最大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加强政府与人大常委会的沟通,相互支持,共同为我市发展作出努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谈铁人、尤泽勇、吴平权、祝启贵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