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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加强农民负担监管

2007-04-11 00:00:00    作者: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保农民负担稳中有降,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严格执行减负政策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免除农业税政策,规范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对农业生产的各项补贴政策,强化涉农收费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由村委会提议,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形成书面记录,报经乡镇农经部门审核、市农经部门备案后实施。筹资以村为单位,按居住地常住人口负担,全年筹资标准人均不超过20元,主要用于村内当年兴办公益事业,适当偿还过去因集体兴办公益事业所负债务等,不得用于弥补村组干部报酬和村行政开支的不足,乡镇不得统筹、平调使用,不得随意透支和追加。筹劳每个劳力每年控制在5个工日左右,最高不超过8个工日。一事一议筹劳以出劳为主,实行以资代劳的上限不超过4个工日,每个工日不超过10元,以资代劳总金额每劳不超过40元。一事一议筹劳按男性年满18至55周岁、女性年满18至5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常住农村居民负担,不得按人、按田平摊,不得扩大劳力年龄范围。一事一议筹劳主要用于村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修改村组道路、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公益事业。
《意见》要求,规范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坚持农民负担预算审批制度,继续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和专用票据制度,继续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及村务公开制度,强化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制度,严格执行涉农负担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收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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