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视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
2007-05-22 00:00:00 作者: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22日下午,市政协法制组委员来到市人民法院,视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市政协副主席赵谈理参加活动。
会上,法制组委员就“委员活动周”中收集的社情民意作了交流,并详细听取了市法院负责人关于少年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工作思路的介绍。据悉,于2003年成立的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明确“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工作思路,现已初步建立起惩处、教育、矫正、预防等完整的少年审判工作新机制。就当前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存在的社会管理缺位、无协调联动机制等问题,市法院将创新和尝试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非刑罚手段,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健康成长。
赵谈理对市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充分体现人性化理念,将“情、理、法”有机融合的做法表示肯定。他要求,在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广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的基础上,应提高青少年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意识;未成年人的家长应抓好家庭教育,相关学校则要在传授学生文化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