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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抵押贷款门槛降低

2007-06-01 00:00:00    作者:杨舜年 韩粉琴    来源:今日高邮

28日,我市出台《工业企业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实施办法》,对工业企业办理抵押贷款时相关登记收费实行“明码标价”、优惠价格,明确办理时限,为企业抵押贷款降低“门槛”、减轻负担。
前一段时间,我市主要领导在调研中发现,工业企业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时中介费用过高、办理期限长,企业经营者反响强烈。为此,市政府迅速采取行动,制定了这一新规。
办法对房地产抵押登记收费项目、新办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从过去的不透明收费变成了明明白白收费。办法同时规定,抵押物如在抵押前参加过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普查等,且资产价值经借贷双方认可的,可不另行评估,续贷时可不再重新评估。续办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时,房产价格评估费和宗地地价评估费可不再收取;续办房屋抵押权时,住宅每套收取登记费80元,非住宅类最低收费60元/宗,最高按200元/宗封顶;续办土地抵押的,交易服务费为20元/宗;已停止生产或经营的企业抵押登记续期的,可免缴续期登记费用。
办法还要求,商业银行和抵押物评估、登记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评估部门按每万平方米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要求完成评估,企业申报材料齐全的,登记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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