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小麦收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2007-06-06 00:00:00 作者:继华 福朝 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6日上午,记者从全市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小麦收购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国标三等小麦每市斤最低收购价为0.69元,执行时间从6月1日至9月30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学华对今年全市夏粮收购工作进行了部署。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达到0.69元/斤最低收购价的红小麦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在6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出售的小麦;符合国家规定的中等质量标准的小麦,即容重在750克以上,水分为12.5%,杂质在1%以内;到国家指定的收储点出售的小麦;农民自运到收购点的粮食,即0.69元/斤是指到库价,包括了运费、力资和所有中间费用。
杨学华希望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全面落实预案;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农民直接受益;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收购农民余粮;强化便民措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夏粮收购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