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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收费政策将有“四大”调整

2007-06-12 00:00:00    作者: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记者从11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教育招生收费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秋季我市招生收费政策将有四大调整,分别是: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未经省厅认定、公示的义务段民办学校,一律改为公办学校,执行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并不得以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学生高收费,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或其他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经省教育厅认定、公示的民办学校,今秋开学(主要指赞化中学、蓓蕾学校)将上调新生入学收费标准;我市各高中将不再收取学费,有关择校费的提高部分(除邮中外)也将实行分学期收取;城乡各学校除向学生收取规定的书本费、作业本费和规定的住宿费以外,提供的相关代办服务项目如饮水费、校服费的收取等则遵循自愿原则,收取程序要规范。
副市长钱富强在会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准确把握相关收费政策,从严治理各种搭车收费行为,切实规范各类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同时,本着齐抓共管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招生收费工作的领导、监督与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和推行招生收费“阳光工程”等,以确保全市小学、初中毕业生有序、规范、平稳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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