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班
2007-06-29 00:00:00 作者: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法律。该法的实施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依法促进“三农”工作的一件大事。为此,6月29日下午,我市专门举办培训班,邀请浙江大学教授徐旭初作专题辅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平权主持培训辅导讲座。
徐旭初是扬州人,是中国著名农业合作经济专家。近年来他主要从事农民合作组织与农业产业化研究,参与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当天培训班上,徐旭初结合实际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实质和应准确把握的立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作了详细的辅导。
吴平权要求全市上下要紧紧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这一机遇,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法律的各项工作,努力为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乡镇党委或政府负责人、乡镇农经助理、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合作社社长参加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