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4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邮市
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2007年9月1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和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高邮市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07年12月5日前选出。
二、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31日前开好,并选举产生扬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0日前开好。
三、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驻城的市级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只参加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高邮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高邮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7年9月1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赵文来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王潮海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
确定龙虬镇新一届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2007年9月1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高邮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因行政区划调整造成人口变动较大的龙虬镇新一届镇人大代表名额重新确定为6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