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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2007-09-20 00:00:00    作者:利萍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19日下午,我市召开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座谈会,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为民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兴华主持。
据了解,《高邮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黄为民在会上指出,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有利于树立法治政府形象,也有利于和谐执法环境的建立。他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此项制度的重要性,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建设,配齐工作人员,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和执行。
黄为民希望市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延伸行政审判职能,积极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行政审判,维持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和显失公平及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高邮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市人民法院院长郭海平对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政府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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