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8 00:00:00 作者:人大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07年11月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
任命乔国银为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胡朝霞为高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潘秀珍高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邮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2007年11月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林玉顷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任命卢 红为高邮市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高邮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7年11月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任国凡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并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任命鞠 进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并决定其为代理检察长。
免去李春青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郭海平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7年11月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郭海平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谢应松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7年11月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谢应松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朝霞辞去 高邮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7年11月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胡朝霞辞去高邮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