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3 00:00:00 作者:王洪 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扬州市纪委、民政局关于推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今年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不再选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而是在全市280个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中选举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市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是目前为止全省首家实现村村建有“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市。
据介绍,根据我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在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所有村委会在第八届换届选举时同步选举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监委会成立以后,各乡镇要选择两个村为示范单位,制订监委会章程、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并对监委会成员培训。力争到2008年底,全市所有村的监委会达到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监督有力、质态良好、干部满意和群众拥护的目标。《实施意见》中还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产生程序、成员条件、主要职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村党组织、村委会、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村民会议)四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