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8 00:00:00 作者:照洋 来源:今日高邮
为切实抓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25日,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有利时机,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围绕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大力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到下级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不许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不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许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工作日午间饮酒;不许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许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许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许违反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等十项规定。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重点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要落实责任,组织相关执纪执法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对各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格实施查处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