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8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1、严禁工作日午间饮用白酒及含有酒精的饮料。
2、禁酒令所禁范围含接待客商、上级来人、市外来客以及家庭活动。
3、对违反禁令者实行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任追究。
4、监督举报电话:84688619、84614226。实行举报查实奖励。
5、领导带头,坚决妨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