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9 00:00:00 作者: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28日下午,市物价局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尤泽勇、市政协副主席王薇参加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1998年5月颁布实施以来,市物价部门坚持以《价格法》为准则,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深化价格监管,依法行政,切实履行价格管理职能。
会上,与会人员对近年来的物价工作表示肯定,对物价部门今后的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
尤泽勇要求,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价格监管力度,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作用,规范价格市场秩序,营造出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