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6 00:00:00 作者: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25日,扬州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督查组来邮。督查组听取了我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为民专题汇报,观看了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幻灯片,集中检查了我市创建工作台账资料,并分组到重点运输单位、运输企业、重点路段和部分乡镇村组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认为我市高度重视,机构网络组织很健全,责任落实很到位,整治措施非常得力。市长助理、市公安局长高长明参加活动。
我市围绕省、扬州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结合高邮实际,紧紧抓住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各项责任措施,不断推进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全面加快,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合力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能力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成效全面显现。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共查处违规经营车辆销售企业7家,签订安全生产行车责任状2000份,教育驾驶人员1800名,集中报废机动车25辆;共排查摸底车辆30000余辆,及时发现消除车辆隐患1200起、道路隐患4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接受群众事故报警、死亡、伤,分别下降14.4%、28.6%、10.3%。
在督查情况交流中,扬州督查组组长丁小明认为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扎实;齐抓共管,职责明确;宣传有力,形式创新;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同时,他建议我市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努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六类车辆管理,按照“四个不漏”要求抓到位;进一步加强源头性管理,围绕重点整治到位;进一步巩固宣传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高邮特色。
黄为民表示,按照督查组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善始善终抓到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校车、殡葬运输车、变型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整治。认真搞好宣传这个基础性、前瞻性工作,加大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创造更加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