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6 00:00:00 作者:郭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镜头一:马棚镇金塘社区村民王天佑,家中8亩地全部流转给马棚湾林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一年租金4000元;他本人在合作社打工一年12000元,一年的收入16000元,相当于一亩地收入2000元。王老汉深有感触地说,岁数大了,外出打工没人要,现成的土地租出去,不但有租金,还能打工赚钱,一点风险也没有。
镜头二:林生妹,开发区腰圩村蔬菜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能人,九园蔬菜专业合作社发起者之一,承包土地85亩,年纯收入16万元左右。她坦言,把土地股份合作与农民专业合作相结合,经营者实际上就是单纯的生产者,因为合作社对本社经营户提供统一供种、统一生产技术、统一质量管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销售产品等各项服务,很省心。
王天佑和林生妹仅是我市众多从土地股份合作中得益的农民之一。据悉,自2004年在扬州市建立首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来,我市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得到了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24家,入股土地面积8.01万亩,入股农户1.89万户。其中今年新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48家,入股土地面积3.78万亩,入股农户0.81万户。
市委农工办主任郭登明告诉记者,我市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呈现出与农业招商引资、农民专业合作、推进产业化以及鼓励农民就业创业等四方面相结合的特点。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既保证农民既得土地承包收益,又使土地经营权相对集中,从而为农业招商引资提供了新的平台。周巷镇通过建立朝晖土地股份合作社,最初入股面积1500亩,吸引了上海老板李朝晖到该社投资,目前该镇蔬菜面积已达7000多亩。车逻镇太丰村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吸引了东台客商投资400多万元,种植了大棚西瓜350多亩,带动当地大户发展大棚蔬菜100多亩。
我市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三年多已取得了资源增效益,农民增收入,集体增财源的明显成效。记者了解到,在全市124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中,有90多家都是用于发展高效规模农业。通过发展高效规模农业,农民每亩土地分红从过去平均发包收益的160元上升到420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可得分红收入12万元;通过推进土地流转,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让许多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脱出来,进一步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了农民非农产业就业水平和就业层次,增加了农民工资性收入,全市已成立的124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就有80%以上,其中花王土地股份合作社,5000多个劳动力基本上都得到了转移。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也使得这些劳动力都能安心在本地或外地打工,有的目前已经做上了“小老板”。同时,土地股份合作社还吸纳了大批辅助劳力就地就业,一般一个辅助劳力一年可得收入7000元左右。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核心是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双责双盈的利益分配和自我调节机制,可以有效地解决种田效益低撂田抛荒、种田效益高争田要地,流转收益低承包者不乐意,流转收益高经营者难承受的问题,有效地实现了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的目的。
界首镇六安村大尖土地股份合作社,最初入股的142亩土地,是远离村庄、地势低洼,由189个农户“搭茆子”承包的,后来农户有的半抛荒,有的低价流转,每亩土地流转收益只有108元。2005年该村因势利导,引导农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根据股东代表大会的意见,对土地资源进行了重新招标,使土地由原来每亩承包金108元猛增到430元,去年该合作社又从租赁经营转变为合作经营,效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到年底该合作社通过二次分红,使每亩分红资金达到502元。由于合作社的吸引力,去年合作社入股面积达到526亩。通过推进土地股份合作,不仅使一度时期出现的农民争田要地、土地流转回流、土地规模经营倒退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而且加快了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让资源变资本,发挥了资源的潜在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是近几年来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新事物,经过几年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功经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新的机制、新的制度的潜能还没有充分显现,合作社经营层次还处在初级阶段,合作社自身功能还不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还不够规范等。业内人士指出,针对这些现状,我市还需进一步提高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放宽土地股份合作制发展政策,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规范内部管理,使土地股份合作真正成为农民取之不竭的“金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