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4 00:00:00 作者:韩粉琴 来源:今日高邮
3日上午,我市召开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形成合力,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上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为民,副市长钱富强分别作了工作部署。市长助理、公安局长高长明主持会议。
据调查,我市现有接送学生的社会机动车271辆,其中无正常营运资格的达113辆。这些车辆车型结构复杂,有幼儿园自备和合同租用车辆、学生家长约定租用车辆和公交营运车辆;有小轿车、面包车、中巴车、机动三轮车;有正规营运车,也有报废车、未检车、残疾人车等。近两年来,市有关职能部门多次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接送学生车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强制拆除违法装置40余辆次。但由于市场需求,社会车辆参与接送学生、超员和非客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不断反弹。
黄为民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刻不容缓。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也是关系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事。要真正落实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学校的管理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政府主导、教育主管、部门协作、学校负责”的原则。要全面落实校园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副市长钱富强要求各乡镇(园区)、学校及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对所有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教育部门是主要监管部门,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安监、公安、交通、物价等部门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合力;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要全面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会上,有关部门及学校作了表态发言,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与有关学校代表签定了安全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