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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08-10-31 00:00:00    作者:晓寒    来源:今日高邮

30日下午,我市在电信局组织收看收听国家和省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电视电话会议。市领导钱富强在邮收看收听。

10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在乳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违反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制度和监管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等行为,进一步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突出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加大了惩处力度;进一步严格和细化了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乳制品销售、乳制品进出口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等。电视电话会上,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等部委对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明确安排和部署。我省随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何权就落实条例作进一步强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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