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5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08年11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1月5日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高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高邮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高邮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高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