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8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 近年来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2008年11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狠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监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鉴于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工作,且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面临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为此,会议向市政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全民节能减排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地球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节能减排知识,尤其要做好企业、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强化宣传,增强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使节能减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经济,逐步提高服务业的比重;要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认真开展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等评审工作,对不符合产业规划、达不到节能环保标准的项目,坚决不予进入,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要加大技改扶持力度,鼓励现有企业使用节能减排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三高一低”及“五小”企业要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实行关、停、并、转,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或生产设备,尤其是对重点耗能、排污企业,要督促其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促其达到节能减排要求;要大力推广绿色种养模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探索秸杆综合利用技术,解决秸杆焚烧难题。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要编制节能规划,开展能源审计,推动企业认真组织实施节能工程,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要加大政府引导资金的投入,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以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要加大新建项目“三同时”的验收力度,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减排设施运转情况的检查,提高减排效果;要积极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推广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要加快实施造纸黑液塘治理工程,加快海潮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建设,尽快启动二期工程建设。同时,结合生态高邮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
四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把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乡镇及有关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把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乡镇(园区)和各重点企业,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健全节能减排工作实绩评价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各乡镇节能减排情况的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于2009年3月将落实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议作出汇报。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市政府
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8年11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市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把贯彻《条例》作为利用人力资源发展高邮经济,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较好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就业权利。针对《条例》在实施中存在的残疾人就业率不高、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不到位、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征收力度不足等问题,会议向市政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工作力度。建议市政府深入开展残疾人就业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强化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意识,鼓励残疾人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创业、就业;要进一步加大劳动就业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监督用人单位改善残疾人劳动条件,依法为残疾人建立社会保险,防止对残疾人就业的歧视,从而营造出政府主导、社会关注、人人参与,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要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要发挥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残联组织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免费向残疾人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要为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落实培训补贴,积极鼓励残疾人参与就业培训。
三要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残疾人就业率。要继续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民生工程;要加大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形式的政策扶持力度,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要通过定向培训、政策引导等方式,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要制定完善税费减免、信贷支持、证照办理、场地照顾等具体扶持政策措施,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四要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市地税、财政、银行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妥善解决好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所征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要规范收取,足额解缴,定向使用。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于2009年3月将落实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议作出汇报。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接受
吴惠山等同志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08年11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吴惠山、胡行球、陆有林等同志辞去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公告原选区选民,并报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重新确定卸甲镇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2008年11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高邮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因行政区划调整造成人口变动较大的卸甲镇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重新确定为7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