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1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 邮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江苏省高邮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08年12月24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高邮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高邮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2月11—13日在邮举行。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七项:㈠听取和讨论中共高邮市委书记陈扬讲话;㈡听取和审议《政协高邮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㈢听取和审议《政协高邮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㈣补选政协高邮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㈤列席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㈥举行大会发言;㈦通过《政协高邮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