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2009年2月14日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德辉所作的《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2月14日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夏正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高邮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的决议
(2009年2月14日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赵广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高邮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大会同意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今年计划提出的建议。
关于高邮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9年2月14日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刘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同意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今年财政预算提出的建议。
关于高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2月14日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任国凡所作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2月14日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鞠进所作的《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旅游业发展的决议
(2009年2月14日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杨庆林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加快推进全市旅游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新一轮追赶跨越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新高邮的战略举措,也是迅速改变我市旅游业发展现状的迫切需要。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发展旅游业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大力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推介;要加大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并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本,用于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和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要集中力量强攻重点,打造好我市旅游“拳头产品”,加快推进东湖湿地公园、盂城驿等重点景区建设;要积极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以创建为抓手,提升全市旅游业整体水平;要按大会决议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决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市旅游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