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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活动全面启动

2009-03-12 00:00:00    作者:杨璐    来源:今日高 邮

全市销售网点112个  城区26个  乡镇86个

今年64岁的王大爷家住送桥镇,家里的19彩电已经看了10来年了,一直想着换个大一点的。前两天他从电视上看到,外地的一些农民购买了家电后享受到了财政补贴,他便花了856元从我市指定的家电卖场买回了一台21彩电。他笑着告诉记者,卖场的销售人员服务挺好的,还负责把家电直接送到家里,并进行了安装调试。这都是党的政策好,让农民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据了解,按照国家规定,“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时间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目前,我省已确定的家电下乡产品有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摩托车和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六类,其中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产品单价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补贴的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补贴范围是所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的产品,每类产品购买不得超过1台或1部。

记者从市商贸总公司获悉,今年2月10日前,我市对各个销售网点已进行了审核验收。目前,全市初步核准销售网点112个,其中城区26个,乡镇86个:直营店49个,加盟店40字,授权店23个。市商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我市的农村居民,可以在全市任何一个经过备案的销售网点购买中标产品,这些产品在外包装上都标示着“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便于农民识别、购买。申领补贴方面,农户在购买补贴家电产品后,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发票原件、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为方便农民购买,减少农民购买费用,我市拟在每个乡镇设立1至2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有经营能力且具备条件,并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协议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级农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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