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7 00:00:00 作者:桥玲 姚静 来源:今日高 邮
3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市领导黄为民、薛晓寒、王志强参加会议。
3日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自1999年国务院《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住房消费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6亿元,归集余额2.9亿元,其中今年1至3月份归集2660万元,同比增长28.25%,预计全年归集可达1.2亿元。目前,全市共有725个单位30500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1995年的单位、个人各5%提高到现在的各10%,部分企事业单位甚至达到了各12%。截至今年3月底,累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5.12亿元,为6824名职工圆上了住房梦,同时为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2.7亿元。
会上,市委常务、常务副市长黄为民指出,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每个用工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是关注民生、落实惠民政策的重要举措,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内在要求。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应管尽管,确保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任务。
会上,市经济开发区、高邮镇、华兴石机、升达集团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