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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中心暨高邮民歌传习所成立

2009-06-07 00:00:00    作者:任仁    来源:今日高 邮

5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高邮民歌(里下河民歌)传习所成立仪式,在东方邮都广场举行。市领导张秋红、薛晓寒、钱富强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省文化馆馆长陈蜜及扬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成立仪式。

近年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高邮民歌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民歌手王兰英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传承人;秦邮董糖、界首茶干被列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临泽高跷、卸甲民歌等9项被列入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另有30项被列入高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市政府批准成立了高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设立了高邮民歌传习所。将来,我市还将继续设立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以进一步增进全社会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使文化遗产的保护环境得到改善。

张秋红在成立仪式上讲话。她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非遗保护工作是文化高邮建设的重要内容。她希望非遗保护中心和高邮民歌传习所要迅速启动职能工作,为高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为打造文化高邮发挥积极的作用。

薛晓寒、陈蜜等分别为高邮非遗保护中心、高邮民歌传习所揭牌。

钱富强等为高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高邮民歌传习员颁发了证书。

出席成立仪式的领导还观看了我市民歌传习员王兰英等人的表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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