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1 00:00:00 作者:徐生光 姚静 来源:今日高 邮
日前,扬州市金阳光电缆有限公司在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时,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严格按照最新出台的《高邮市投资工业企业优惠办法》收取相关规费,为企业减少近65万元的规费。据了解,办法出台后,市行政服务中心已先后为14家企业按照优惠办法收取费用,切实为企业“减负”。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真正把发展工业经济作为我市追赶跨越发展的第一方略,着力营造政策“洼地”,吸引和鼓励更多投资者在我市兴办工业企业,近期,我市制定出台了《高邮市投资工业企业优惠办法》,《办法》规定,取消和停止征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选址意见书工本费、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工本费、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和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7项涉企收费项目;对于境内外投资兴办工业企业的,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中介(服务性)收费在原有的优惠基础上又进一步降低了标准;对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由申报企业向市政府出具书面请示,由市主要领导审核审定后确定减免幅度,并交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