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3 00:00:00 作者:徐兴锋 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 邮
20日上午,扬州市人大执法检查小组来邮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情况,认为我市贯彻执行情况良好。市政协副主席肖伯群参加活动。
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2006年以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的,积极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加强体系建设,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水平显著提高,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在深入到江苏路路通农资公司、中市口农贸市场、市农林局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中心,现场检查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情况情况汇报后,检查小组认为我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良好。同时,检查小组建议我市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快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速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