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3 00:00:00 作者: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23日下午,市委宣传部召集参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宣传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就《关于在全市开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宣传活动的意见(初稿)》进行讨论、修改,以更加有效地宣传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更加有力地营造全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舆论氛围。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秋红出席会议。
据了解,《意见(初稿)》分指导思想、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及工作要求四个部分,明确我市全面小康宣传工作自即日起启动,12月底结束,分解读小康(1至3月)、感悟小康(4至10月)、展示小康(11至12月)三个阶段进行,采用环境宣传、新闻宣传、文化宣传、社会宣传四大宣传手段。
张秋红在会上指出,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对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关系重大。她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突出时间节点,按照确定的阶段和步骤,迅速行动,有序推进,做到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大家知晓、共建小康;要找准宣传定位,全面小康宣传不仅仅定位在小康社会指标完成、通过验收上,更要发动和引导全市广大干群积极投身全面小康建设,不断加快高邮经济社会发展;要用善于发现的眼光、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做到家喻户晓,发动全民参与,形成宣传的亮点与特色,激励全市上下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出智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