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9 00:00:00 作者:刘国华 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委员会主任宋佳新等在扬州市人大农委主任李士清陪同下,来我市专题调研农村“三大合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宋佳新一行先后考察调研了高邮镇新联社区股份合作社、高邮镇十里村曹家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和龙虬镇阳光特种水产专业合作社。在新联社区股份合作社,宋佳新希望该社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水平; 在十里村曹家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宋佳新详细询问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对该合作社保底分红每亩800元,以水稻价格每斤1.00元为标准,按价格涨幅比例实行浮动分红的做法表示赞赏;在龙虬镇阳光特种水产专业合作社,宋佳新检查了合作社《章程》、会议记录和成员账户,听取了合作社有关情况汇报。宋佳新肯定了阳光特种水产专业合作社的做法,认为规模大、运作规范、农户得益多,是一个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晓寒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