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3 00:00:00 作者: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21日下午,我市召开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总结表彰暨工资协商推进会,回顾总结2009年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深入推进2010年创建计划暨企业工资协商要约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春晓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市长乔国银主持。
据了解,我市从2006年在全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以来,认真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完善维护保障机制,截至2008年底,全市有两家企业被省表彰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21家企业被扬州市表彰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88家企业被市政府表彰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去年,全市参加了扬州市首次开展的和谐劳动关系“星级企业”和我市“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市有20家单位被扬州市政府授予“三星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22家单位分别被扬州市政府和我市市委、市政府授予“二星级”和“示范”和谐劳动关系企业,128家单位被扬州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一星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会上,刘春晓指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企业健康长久发展的现实需要,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共识,增强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主导作用,广大企业的主体作用,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主要作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强化领导,营造氛围,努力提升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水平,为实现“争先进位、创新发展”,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乔国银代表市政府与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签订了2010年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计划及企业工资协商要约工作目标责任书;会议对2009年扬州市授予的“和谐劳动关系一星、二星、三星”和我市“示范”企业进行了集中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