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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参与“捆绑发债”

2010-08-26 00:00:00    作者:马金林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市发改委会同有关证券机构,赴我市各地重点骨干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从中遴选部分优质企业,与扬州市其他县市区企业一起打包,参与捆绑发行“扬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以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目前,经过摸底和评估,我市已有浩明光电、华兴石机、中泰新能源等3家企业通过初审。

本次债券发行由扬州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发改委配合,将扬州市域内企业打包,采用“政府组织、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捆绑发行”模式,期限3年,由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扬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发债总额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确定,发行成本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同时要求拟发债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其中三个主要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

长期以来,广大中小企业一直处于发债难的境地。发债主体基本上都是大中型企业,没有中小企业。一方面是因为中小企业在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另一方面是单个企业发债的规模偏小,没有市场吸引力,成本过高。这次扬州市组织多个县市区企业采用“捆绑发债”方式,打破了过去只有大企业才能发债的惯例,开创了中小企业新的融资模式,可进一步助推县域经济的腾飞。据悉,如进展顺利,本次“扬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有望在10月底完成企业“集结”并上报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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