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9 00:00:00 作者:陈军 人才办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政策激励力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人才政策整合,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吸引各类人才在邮创业创新,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
文件明确资助对象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基础性人才、其他各类优秀人才,重点资助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文件规定,“对年度内获得国家‘千人计划’的,配套给予10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年度内获得省‘双创’创业人才的,配套给予5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年度内获得扬州市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的,分别配套给予创业领军人才50至150万元、创新领军人才25至75万元的资金资助。”
文件明确建立高层次人才创业风险补偿机制,“对获得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引进计划’和扬州市‘双创’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业失败的,按其本人在企业注册资本金中第一次出资金额的20%,最高100万元标准给予创业风险补偿。”
文件还对企业或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的激励政策作了明确规定。
文件还明确,“设立高邮市人才资源开发基金,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