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5 00:00:00 作者:郑善武 晓寒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设置“工商服务站”,开设“流动登记窗口”,适当放宽出资期限,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近日,高邮工商局出台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三个发展”、促进“五个高邮”建设十八条意见》,全力促进我市经济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
据悉,《意见》明确了18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政策,包括依法简化登记程序、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多个方面。《意见》的实施,将有利于营造宽松、公平、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有利于帮助我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有利于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培育富有特色的地方支柱产业,调整产业布局,为高邮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