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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公积金优势 谱写惠民生乐章

2011-04-02 00:00:00    作者:市 长 夏正祥    来源:今日高邮

——纪念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二周年

4月3日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2周年纪念日。《条例》实施12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不断加快,机构设置、业务发展、增值收益等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成绩来之不易。截至2010年底,全市建制单位已达1091个,缴存职工4.16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03亿元,归集余额3.85亿元;共为8210个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79亿元、贷款余额3.61亿元;计提廉租房补充资金469万元。为重民享、惠民生,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率还偏低,在各类非公企业建制的单位和职工人数与参加工伤保险相比,建制单位仅占10%,建制人数仅占17.9%。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加快推进扩面工作,形成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有利于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职工安居乐业;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和城镇住房建设的平稳健康发展,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加快城市化进程。 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目标是9000人,已分解下达到了各乡镇、园区,各级干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体现执政为民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法规宣传、行政推进、行政执法入手,把住房公积金这一关乎民生、惠及普通职工的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要加大法规宣传的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扩面工作的重要作用,宣传正面典型,宣传执法案例,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增强企业依法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和职工的维权意识。努力营造一个政府强势推动、社会理解支持、企业主动配合、职工积极参与的扩面氛围。

要加大行政推进的力度。各乡镇、园区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2011年扩面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组织,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排定重点,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各阶段工作的目标、措施、步骤和要求,定期组织扩面工作督查,按季通报扩面工作进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协作,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

要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在加大行政推力,立足反复宣传、多做动员催促工作的基础上,对于建制有条件、职工有投诉、多次催促未果,直接影响所属乡镇园区扩面进展的极个别企业,市公积金中心要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文件的规定以及市人大、市政协专题视察的要求,通过相关媒体进行曝光,并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动,及时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企业开户缴存。营造依法建制的良好环境,助推扩面工作的跨越发展。

百姓有所呼,政府有所应。各乡镇园区、相关部门、非公企业的负责人要从顺民意、解民忧、重民利的高度,把推进住房公积金的扩面作为应尽的职责,同心协力、齐抓共促,让更多的普通职工进入公积金政策的覆盖范围,为实现“住有所居”的民生目标而努力奋斗,谱写出惠民生、促和谐的新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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