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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开“民生伞” 福荫万家欢

2011-04-02 00:00:00    作者:薛嵩 定猛 杨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我看邮城20年”之民生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高邮撤县设市20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民生工作力度,特别是近几年连续出台一号文件,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把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市民,让邮城的老百姓深深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幸福。

民政为民  为困难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20年来,我市的敬老院发生着变化。上世纪90年代初,我市仅有乡镇敬老院3所、村敬老院40所,敬老院的房屋低矮阴暗、破旧潮湿,最多只能供养一、二十名五保老人,全市集中供养五保老人仅有220人,年人均供养金也只有三、四百元。从2005年起,我市借助省“关爱工程”项目的资助,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097.25万元,争取省农村敬老院建设“关爱工程”项目36个、附属项目3个。如今,全市敬老院床位总数达3318张,集中供养3163人,集中供养率从2004年14.9%上升到80.31%,供养标准已提高到年人均3500元。现在的敬老院环境更加优美、设施更加齐全。居住在八桥敬老院的方尔宝老人高兴地说:“我在敬老院生活已有30年的时间,如今的敬老院有娱乐室、医务室、浴室,年前,市里又花钱为我们安装了一台大液晶电视,我们现在的生活好得不得了。”

走进我市惟一一家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市老年公寓。公寓里配备着独立的卫浴、床柜、家电等设施,宽敞的庭院中,老人们有的在锻炼身体、有的坐在园中椅子上休憩……这所省级示范公寓是我市10年前投入巨资修建的,目前已经有近百名老人入住其中。

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我市在城区社区和村委会又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目前,67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村综合性老年服务站已建成,“三无”孤老等老年人生活有专人照料、医疗康复有专人打理,老人们休闲娱乐有了去处,生活更加幸福。据了解,近几年,我市通过鼓励引导、政策扶持和行政推动,创办了4家民营老年公寓,收、寄养老人增加到近200人。今年,我市将积极申报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征地50亩,建设一所12000平方米的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后可收、寄养老人300人。

纾解民忧、解决民困,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活难题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从1998年开始,我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全市困难群众的生活和生存筑起最后一道防线。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已由最初的450户1004人扩大到现在的1461户2780人,每月的保障标准也逐年提高至320元/人;农村低保由最初的1308户3510人扩大到现在的9413户14446人,每月的保障标准也逐年提高至210元/人。仅这一项保障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的资金投入就从1998年的100多万元扩大到现在的2000多万元。 

民政是和谐之基础、民生之根本。20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从1993年起,我市每年实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定补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一级因战残疾军人年抚恤金已提高到30609元,是撤县设市时的24倍多,伤残军人的生活无后顾之忧。市慈善总会成立8年来,共支出慈善救助资金2667万元,36000多名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帮助。我市从2005年开始正式实施农村医疗救助,2009年出台了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办法,2010年对救助办法进行完善,22685名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我市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目前已累计救助14258人次,发放救助金173.85万元,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得到了基本改善。2009年我市实施了90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老人们每月可领取到“退休金”,生活也有了基本保障……

社保“护”民   邮城百姓的生活无后顾之忧

中国有句古语叫“养儿防老”,而今,这句古话所蕴含的内容正悄悄发生变化——在养老问题上,社会保险正逐步承担起责任。撤县设市20年的今天,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已达58.3万人次,各项社保基金征缴达8.89亿元,保障能力和水平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对于缴纳养老金的普通职工来说,最关心的便是退休之后能拿多少养老金。我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起步,20年来,我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市委、市政府也投入资金,按照每年10%的增长幅度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目前,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达到1308元。从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记者看到了一组数字: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98667人,参保率达96.73%。

企业职工可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那农民的养老问题又是如何得到解决的呢?从1992年开始,我市试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农村养老工作得到扬州市乃至省相关领导的认可,省劳动保障厅2007年还将我市列为全省首批新型农保制度试点市之一。2010年,我市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出台实施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制度实施后,农村老百姓的参保热情高涨,仅半年的时间,全市就有21.96万名农民参加了新农保。参加新农保的周山镇村民夏女士高兴地说:“我和爱人都在去年参加了新农保,70多岁的老公公每月还能拿到政府发放的60元养老金。缴纳了新农保,我们农民也能和企业职工一样,养老不用愁了。”

据了解,新农保政策规定:凡年满60周岁具有高邮市农村户籍的老年居民,符合领取条件的,均可按月领取省财政和市财政共同承担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去年,全市共有11.1万农村老年居民享受到了这块政府“蛋糕”。

高邮撤县设市20年来,我市社会保障加速前进,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为主体,制度完善、管理科学、运转高效、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20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市按照省、扬州市部署,以促进再就业为中心,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向失业保险并轨。截至目前,失业保险基金已支付1070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59986人,参保率达96.5%,失业保险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医疗保险逐步推开,从2001年1月我市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5442人,参保率达97.07%。

除此之外,1996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高邮市生育社会保险实施细则》,维护我市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1997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高邮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社会保险实施细则》,并于2007年又出台了《高邮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将参加工伤保险对象扩大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让受工伤职工的权益切实得到保障。目前,全市参加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49895人、70021人。

20年的风雨情、20年的民生路。在一组组数据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关乎民生的实际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在一项项举措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共享高邮20年改革发展成果百姓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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