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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偿方案再调整

2011-04-28 00:00:00    作者:王振 邵磊峰 杨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27日下午,我市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总结2010年度新农合工作,讨论修订2011年度新农合补偿方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副市长钱富强参加会议。

针对今年我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250元的实际,结合新出台的《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我市及时调整、完善2011年度新农合补偿政策。

会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新方案中调整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基本确定了今年方案调整的六大变化:一是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二是基本药物补偿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三是非剖宫产参合产妇实行定额补偿;四是建立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五是开展特殊人群健康体检;六是实行住院按病种付费与总额预算相结合的综合支付方式改革。

钱富强要求,要严格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抓紧修订、完善《高邮市新农合补偿方案》,使方案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确保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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