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1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2011年5月3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兆辉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钱 敏为高邮市人民法院界首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嵇晓红为高邮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范启勇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送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薛东兵为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界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传勇为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王 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李 梅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