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1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2011年5月3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邓晓峰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杨华云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