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7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市政府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征收项目计划议案的决议 (2011年6月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郭登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征收项目计划议案》及情况说明,审查了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计划和2011年度拟征收项目计划。
会议认为,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制定的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征收项目计划,符合我市实际,计划切实可行,会议决定予以批准,并同意将该计划列入201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对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强势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依法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确保计划目标如期实现,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并在适当时候,将决议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