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4 00:00:00 作者:吴杨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将在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为离校三年内(2009、2010、2011年毕业生)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本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特困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残疾人员等条件之一者。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已于9月5日结束,共有28人报名,14人通过资格审查。笔试将由全省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在9月18日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此次被聘用人员合同期为三年,工作期间工资待遇将参照与我市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大致相当的原则商定,期间计算连续工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