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2 00:00:00 作者:周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19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下发通知,对市区78条重点路段以及主要河道实行城市管理路区长责任制,并分别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以及主要任务,以推动城市管理做到“全覆盖、经常化、高水平”的长效管理,确保省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如期实现。《通知》还规定,凡未列入《通知》中的道路和河道,由所在乡镇(园区)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包干管理。
《通知》指出,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作为城市管理的路区长单位,要坚持长效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管理工作责任,每星期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干部职工在本单位分工路段进行义务劳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路区长责任管理范围进行巡查管理,切实提升所包干路段、河道的长效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全覆盖。
《通知》强调,各单位在创建迎查期间,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包干范围进行全天候、无盲区、不间断整治和管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