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8 00:00:00 作者:吴恒才 江晓明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扬州市国土局组织人员来邮,对各乡镇(园区)创建扬州市“土地执法模范乡镇”进行考核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创建工作台账等,考核组对各乡镇(园区)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乡镇(园区)领导重视、支持土地执法工作,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国土部门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形成执法监察合力,土地执法成效显著。
我市自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以来,通过组织创建活动,国土资源工作呈现用地更加规范、市场更加有序、环境更加和谐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至2010年,我市连续四年创建成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工作的开展,实现创建“五连冠”的新业绩,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争创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五连冠作为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的相关工作。各部门、乡镇(园区)在创建过程中,坚决控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对在建的无合法批准手续及已报批但手续未到位的项目一律“叫停”,并加大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力度,有效调处国土资源信访矛盾,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基础,将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